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它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不管房产证是否办理,购房合同都是重要的。没有购房合同,今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如房屋质量问题等),将不利于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1、购房合同主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买卖双方整个买卖过程履行的主要依据;
2、购房合同是按揭贷款的必备材料;
3、购房合同是缴纳营业税(卖方)、契税(买方)的依据之一;
4、购房合同是办理房产登记和交易手续的文件之一。
1、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有了全款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2、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就需要请求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Copyright © 2019- 666spj.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