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备案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
地址:万荣路908号
电话:56705305/56705620 郑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单位申请开展职工线上培训的必要条件
培训单位:本市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培训对象: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培训内容: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均可纳入培训补贴范围。(主营业务是指单位为完成其经营或运作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可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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