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如中级为二审的,终审判决后当事人认为判决存在错误的可以向高级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了,不能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级可能是终审,也可能不是。我国的审判制度规定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初级审理并作了判决,当事人不服申请上诉,经过中级二审判决后,即是终审判决。如果一审是中院,这时候终身就是高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第2种观点: 中级人民和高级人民是上下级关系。1、高级人民:高级人民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其上级为最高人民,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级人民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和基层人民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高级人民也管辖少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中级人民,是人民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中级人民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中级人民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级人民上面是高级人民。中级人民,是人民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级人民上面是高级人民。中级人民,是人民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2种观点: 中级人民与高级人民的区别在于高级人民是中级人民的上一级,一个省只有一个省高级人民,而中级人民一个市就有一个。与此同时还具备了以下几点不同:一、性质不同:1、高级人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审判机关。2、最高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二、设置不同:1、高级人民:设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审判庭,并设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现设立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局、外事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局、新闻局等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最高人民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的组织由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级人民,是人民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布局在除省,、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级人民上面是高级人民。中级人民,是人民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2种观点: 中级人民与高级人民的区别在于高级人民是中级人民的上一级,一个省只有一个省高级人民,而中级人民一个市就有一个。与此同时还具备了以下几点不同:一、性质不同:1、高级人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审判机关。2、最高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二、设置不同:1、高级人民:设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审判庭,并设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现设立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局、外事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局、新闻局等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最高人民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的组织由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级人民,是人民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 第二十二条 中级人民包括:(一)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三)自治州中级人民;(四)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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