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决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决定,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法律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本市各级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市和区、县、乡、镇以及事处,应当建立由、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有关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一)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四)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3种观点: 北京狗证办理步骤如下:1、领取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养犬义务保证书以及《养犬登记表》。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为一般管理区)。符合条件后还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领取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2、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养犬登记表、养犬义务保证书到居住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养犬登记。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机关当场予以受理并在5日内发给养犬登记证。3、取得养犬登记证后,可以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法律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补缴管理服务费差额。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第十五条 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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