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家属会见仅限于已决犯,尚未审结的在押人员不准批准会见,特殊情况下(因案件需要会见的),由办案单位提出意见并经看守所领导和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会见。家属会见每周进行一次,会见时应遵循看守所各项规章制度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会见时,负责在场监视的民警,要向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宣布注意事项,不准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土语交谈,不准私传物品、不准照相、录像或录音,不得喧哗和苦恼,违者应终止会见。会见后负责安全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罪犯在服刑期间严重违反规定,在接受严管教育的一律不准会见。死刑、无期徒刑、15年以上重刑犯不准会见,特殊情况必须经所领导批准后方可会见。会见结束后,负责会见的民警应对被会见的在押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防止违禁品、危险品带入监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3种观点: 进入看守所后,会通知家属。拘留,是指扣留,拘禁,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拘留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3、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家属申请会见,首先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二、会见对象为婚姻、血缘和收养与罪犯形成亲属关系的人或者监护人正常审批通过即可,如果是其他人会见罪犯,需要另外审核批准;三、会见者需要带身份证和会见卡,夫妻关系的需要带结婚证;四、需要在规定的会见日和会见时间去会见。会见时间一般为每次不超过30分钟,每次不超过三人,没有会见卡的可以到监狱咨询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2种观点: 进入看守所后,会通知家属。拘留,是指扣留,拘禁,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拘留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3、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家属会见仅限于已决犯,尚未审结的在押人员不准批准会见,特殊情况下(因案件需要会见的),由办案单位提出意见并经看守所领导和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会见。家属会见每周进行一次,会见时应遵循看守所各项规章制度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家属会见仅限于已决犯,尚未审结的在押人员不准批准会见,特殊情况下(因案件需要会见的),由办案单位提出意见并经看守所领导和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会见。家属会见每周进行一次,会见时应遵循看守所各项规章制度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第二种情况,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家属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人犯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1种观点: 被看守人员通知家属的方式一般为电话通知。被看守人员需要打电话的,可以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看守所所保障被看守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看守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2种观点: 进入看守所后,会通知家属。拘留,是指扣留,拘禁,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拘留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3、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看守所会通知家属。一般会在刑事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家属。根据相关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1种观点: 进看守所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做的包括给行为人准备基本的换洗的衣物,第一次往看守所送钱物要带上《拘留通知书》。家属应该尽快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或者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被关押的涉案人,律师能够大致判断案件的走向,从而计划下一步应该采取的措施和办法。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八十七条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家属申请会见,首先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二、会见对象为婚姻、血缘和收养与罪犯形成亲属关系的人或者监护人正常审批通过即可,如果是其他人会见罪犯,需要另外审核批准;三、会见者需要带身份证和会见卡,夫妻关系的需要带结婚证;四、需要在规定的会见日和会见时间去会见。会见时间一般为每次不超过30分钟,每次不超过三人,没有会见卡的可以到监狱咨询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第二种情况,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家属申请会见,首先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二、会见对象为婚姻、血缘和收养与罪犯形成亲属关系的人或者监护人正常审批通过即可,如果是其他人会见罪犯,需要另外审核批准;三、会见者需要带身份证和会见卡,夫妻关系的需要带结婚证;四、需要在规定的会见日和会见时间去会见。会见时间一般为每次不超过30分钟,每次不超过三人,没有会见卡的可以到监狱咨询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2种观点: 进入看守所后,会通知家属。拘留,是指扣留,拘禁,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拘留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3、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3种观点: 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探视的。如果案件还处于侦查、审诉、审判阶段中,为防止串供、反供,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能探视的。需要家属委托律师会见,家属是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探视的(这种情况是极为罕有的)。但是要经办案机关的同意,并经机关批准。一、关于外籍人士的管辖、羁押领事探视对于外籍人士犯罪行为,上海各区机关均有管辖权,各级也有权审理外国人犯罪案件。目前实行集中羁押,统一关押在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就探视而言,各国领事对于本国涉嫌刑事追究人员都会安排定期的探视,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探视是固定的工作机制,每月探视一次,探视内容主要是关注其生活及健康状况等。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断分别由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陪同。领事馆人员探视后一般会给家属写一封探视的简短报告。如捎带资料的话,需经司法人员检查后方可交给外籍人士,但是如果是外语资料的话,一般都会被拒绝。如病人需要特殊的药物,应与看守所联系,征得看守所医生同意后交给医生。二、批准逮捕家属怎么探视批捕后家属不能探视,家属在最后判决生效前,是不可以见犯罪嫌疑人的,在判决生效前,除机关办案民警、检察官、法官可以提审,以及律师(有些案件律师会见须经办案单位同意)可以会见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是不可以会见、探视、提审犯罪嫌疑人。批捕后,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2、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3、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4、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三、朋友正在服刑能去探监吗在实践中,亲朋好友经监狱方同意也是可以和服刑人员见面的。需带地方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非家属的朋友关系是可以探监的。虽然法律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在实践中,亲朋好友经监狱方同意也是可以和服刑人员见面的。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是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的时间。【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2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机关或者机关的主管局、批准;与港澳台或外国的近亲属通信、会见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或者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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