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民法典实施之后,事实婚姻被认定为同居生活,而非婚姻关系。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当事人只能就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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