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国家计委颁布了《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以《工程咨询资格证书》为执业依据,并参照《证书》认定的资格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从事相应的工程咨询业务。甲级和乙级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由国家计委审定签发,丙级资格证书由省级计委(计经委)审定签发。甲级工程咨询单位按资格证书规定的专业和咨询服务范围,承担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建设规划或专题咨询,以及大中型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乙级工程咨询单位按资格证书规定的专业和咨询服务范围,承担所在地区内规划或专题咨询,以及中小型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丙级工程咨询单位按资格证书规定的专业和咨询服务范围,承担所在地区内的小型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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