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是指自然日历数,不受工作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民法典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计算按照自然天数,不论是否工作日。然而,一些企业可能会按实际工作日计算离职日期,但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或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试用期满三天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被录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3天是指自然日历数。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天不是工作日,是指按公历计算的自然日历数。
《民法典》第二百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1、按照相关劳动法律规定,一般合同签署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都是以自然天数为准的,即不论是否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只要满了自然天数,就算你到期了。
2、所以,按规定的话,试用期提前3天的这个3天的意思就是一个自然天数,即若你在试用期内离职,1号提离职(当天是不算的),2-4号仍是正常上班(若是休息日正常休息),5号就可以走人了。
3、但现在很多企业都不这样算,他们所算的离职日就是实际工作三天后再让你走人,所以这个就看你自己急不急了,如果急的话,可以和单位讲讲理的。讲不通就去劳动仲裁,一般仲裁都会适当倾向于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单位试用期三天并不是工作日,只要是自然天数满三天,并且符合试用条件,那么单位就可以直接录用该员工,双方就应当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受该合同的约束,试用期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胜任工作,所以符合试用期就应当录用。
结语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并不要求以工作日计算,而是以自然日历数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自然日历数指的是按公历计算的天数,而不考虑是否为工作日或法定假日。因此,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三天的期限是指自然日历数,不受是否为工作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符合试用期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立即录用该员工,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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