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占用林地需要的手续:
1、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选址要通过审批;
2、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4、提交资料:
(1)需要占用或征用林地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观部门提交的书面占用申请;
(2)想目批准文件;
(3)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4)建设单位与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林权所有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
(5)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6)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
(7)被占用征用林地的属权证明材料。
5、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Copyright © 2019- 666spj.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