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正常是不能查的,当然不排除利用职务便利查。
法律依据: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分局备案。
Copyright © 2019- 666spj.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