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案例】抵押贷款中的 “中小企业碰到的融资,其特征是在合法的融资方式下,利用法律漏洞及融资方缺乏金融专业知识、急于融资的特点,出资方,也就是骗方与银行、证券公司等内部工作人员合伙做局,达到骗取融资方手续费、保证金等各种名目费用的目的。”北京某理财经理告诉记者,其中抵押贷款就存在类似的。 “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方式的陷阱主要是打时间差。”该人士介绍道,在这种中,出资方先跟融资方签订合同,然后要求融资方先交付一定 的保证金,最后,在约定的有效时间内,以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为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抽走资金。 在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融资方式中,即使融资方不提前支付保证金,骗方也能够在签合同时增加诸如获得约定时间内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品所产生收益的条款来骗取融资方的资金。 针对这种,融资方一定要多渠道了解抵押融资方式,并且坚持事先不支付费用,等放款的同时再支付费用的做法。
Copyright © 2019- 666spj.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